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建設、交通、經濟、文化及工務五局,決全力爭取營建署九十三年度編列十億元經費,補助地方推動「城鎮地貌改造─創造台灣城鄉風貌計畫」之補助,並於八月底前提出方案,由工務局彙整,簽請市長核定後向中央爭取。
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更新發展課表示,以上營建署之補助計畫分為「競爭型」、「政策引導型」及「社區營造」三大類,競爭型每件最高補助額為六千萬元,應於今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報出,政策引導型每件最高補助額為四千萬元,應於今年十一月卅日前報出,社區營造每件最高補助額為二千五百萬元,應於今年十月卅一日前報出。
由於各縣市地方財源均極為拮据,因此競爭將相當激烈,而依照營建署規定,各類申請補助案件均定有審查重點,例如「競爭型」應提出良好基地規劃,表現獨特創意,具有改造地方發展企圖,「政策引導型」不限於工程執行部分,亦包括規劃設計階段在內,以重點景觀區規劃,指定都市河川水岸整理美化及週邊環境整頓、行人徒步區改善建設、都市計畫區廣場及公園開闢與簡易綠美化作為優先補助對象等。
建設、交通、經濟、文化、工務等局均將把握營建署之審查重點,審慎提出計畫,並由於「競爭型」及「社區營造」部分之總金額各為二億元,「政策引導型」為六億元,因此各局所提出之計畫必須設計精良,內容充實、扼要而可行,各局於月底前提出計畫,即由工務局彙整,簽請市長核定後全力向中央爭取。(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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