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十二期市地重劃 若干困難尚待克服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解決第十二期市地重劃區問題,擬擴大重劃範圍,將附近農業區等土地併入,以降低土地所有權人與重劃之公共設施負擔,但中央有不同意見,若干困難尚待克服。


  第十二期市地重劃約於民國七十五年前後即已倡議辦理,但因重劃區內地主共同負擔高達五O.八七%,超過規定之四五%,而與規定不符,乃告中止。市府於日前提出計畫,將附近農業區土地四六公頃餘及都市計畫已規劃之道路廿公頃餘,一併納入重劃範圍,十二期重劃由原來之八十一公頃擴大為一四九公頃餘,由於範圍擴大,共同負擔將降至規定標準以下。


  由於第十二期市地重劃歷時甚久迄未解決,在計畫函報後,市府有關單位人員即不斷與內政部保持連絡,最近內政部經過研究後表示,依照新的規定,農業區變更都市計畫開發必須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而「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為截然不同之方式,對參與第十二期市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負擔之降低,無實際上助益。同時台中市都市計畫中住宅區所佔之比率已屬不低,而後期發展區尚有一千三百餘公頃土地尚待開發,即使市府計畫之農業區可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甚多問題中央仍須加以考慮。


  第十二期市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所以比率偏高,主要原因在於八十公尺外環道路用地之取得,係採由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使用同意書,但保留辦理市地重劃時之土地分配權,因此,十二期市地重劃所涉及之問題,均非短期內所能解決,中央及地方均將為此大傷腦筋。(9/4*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3-09-04
  • 點閱次數: 1701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