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今年重陽敬老禮金額度較往年縮水,部分民眾向區公所反映,以為是市政府不重視重陽敬老活動,社會局對此提出說明,因中央及審計室認為縣市政府發放的敬老禮金違反相關法規,要求市政府檢討改進,但胡市長認為敬老禮金由來已久,實不宜冒然停發,所以社會局決採逐年減少金額方式發放,並非市政府主動減少禮金,社會局特別籲請民眾諒解。
各地方政府行之有年的重陽節敬老禮金,因中央及審計單位認為發放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及蠶食其他社會福利預算之虞,要求各地方政府注意研議檢討改進,俾健全地方財政,市政府不得已決定逐年減少禮金,但仍把原減少之重陽節禮金預算,轉增列各區里舉辦重陽節各項活動之經費,社會局強調台中市今年雖然減少敬老禮金,但相較其他縣市,台中市發放的金額仍是全省之冠。
今年敬老禮金發放標準為:年滿六十五至七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給一、五○○元,年滿八十至八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給二、五○○元,年滿九十至九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給三、○○○元,年滿一○○歲以上之長者每人發給一○、○○○元整。
社會局人員表示,台中市老人福利之預算佔社會局全年度預算百分之三十五,為所有福利預算之冠,雖然重陽節敬老禮金因礙於法令規定,無法維持原來發放之金額,但相較於其他縣市,台中市發放之金額,仍名列前茅;原減少之重陽節禮金預算,將轉增列各區里舉辦重陽節各項活動之經費,以及規劃全市福利社區化日間托老及其他相關老人福利服務措施,對全市整體之老人福利服務品質,將有全面性的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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