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復建新村組合屋尚有六十三戶未完成搬遷,市府希望營建署對過去所提調降國宅租金之建議,能迅速核示,以有助於問題之解決。
主辦單位工務局住宅課表示,政府對於九二一受災戶承租國民住宅已訂有優惠辦法,低收入戶租金予以三折,中低收入戶五折,非屬以上弱勢民眾者予以七折,此一辦法係全國性統一規定未便再作變動,不過租金之計算是根據房價攤還、維護管理、保險費、稅捐、土地費、土地使用費等計算,每平方公尺或每坪租金再按不同面積計算每戶全年及每月租金,同時中央並指示應比照附近一般房屋出租情形,合理訂定租金,因此租金價格方面不無值得磋商與調降之處。
市府曾於八月間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出調降租金之建議,但尚未核示,目前復建新村組合屋將於九月廿七日執行拆除,如決定租金可予調降,自有助於問題之解決。
復建新村尚未完成搬遷的六十三戶中,有意承租國宅者計十四戶,實際上未在復建新村居住者十九戶,目前無意搬遷者卅戶。
台中市國安社區、虎嘯東村、光大及大慶社區國宅,營建署已分別訂定各戶之租金數額,但受災戶仍認為租金偏高,要求再予降低。(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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