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對「體二」用地計劃以都市更新方式整體開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原則上表示同意,但將建議市府妥為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再行報內政部核定發布實施。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意見為:一、擬變更為住宅區面積範圍,應配合將來擬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以實際住宅安置之樓地板面積詳細劃設。二、請市府依照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程序,整合當地現有住戶參加意願及相關意見,妥為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先提該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行將變更部分報內政部核定。
「體二」用地土地面積計為九.八六三六公頃,並分為兩部分:一、體育場暫予保留部分,計九.七一一二公頃,其中住宅區三.八五O八公頃、公園兼兒童遊樂場O.三九五一公頃、停車場用地O.二O一六公頃、道路用地O.八九三九公頃、體育場用地四.三六九八公頃。二、體育場用地部分計O.一五二四公頃,其中住宅區O.OO五二公頃、道路用地O.一四七二公頃。
「體二」用地為台中市尚未開闢土地,現有住戶約五百餘戶,地權屬公或私有,由於光復初期曾有部隊駐紮,為安置眷屬並建有住宅,多年以來並自行轉讓,致情形複雜,無法以徵收方式進行開發。當地街道狹窄,建物老舊亦不能增建、改建,為解決實際問題,改善環境品質,市府擬以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改建,土地屬於公有部分儘量維持作為體育場使用,屬於私有部分則變更為住宅區。(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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