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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大坑觀光事業 聯外道路辦理變更

台中市為促進大坑風景區觀光事業發展,對風景區五條聯外道路,工務局計劃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三款「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要求內政部核准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工務局前根據民眾反映,擬委託專業工程顧問公司,擬訂「台中市大坑風景區特定計畫」。但因地區廣袤,面積計三千三百餘公頃,規劃設計費高達數千萬元,市府衡量財源狀況,在八十八年度預算內未予列入。   目前山坡地安全為各方所矚目,同時大坑風景區亦成為台中市主要觀光資源 ,而目前已開發部分,對外交通仍依賴原有既成道路通行,安全上有極大顧慮。   大坑風景區聯外道路,除都市計畫道路東山路業已定案之外,其餘清水巷、濁水巷、橫坑巷、北坑巷、苧園巷共五條道路。前經委託「中華民國道路學會」完成規劃,並經實地勘察,路線避免經過危險地區。將來施工拓寬改善時,並將進行地質鑽探,加強路基穩定,避免災害發生。   以上風景區五條聯外道路用地,如採個案變更為道路用地,將促進大坑風景區之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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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06-12
  • 點閱次數: 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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