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解決都市停車場問題,以設定地上權四十年方式,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中正公園地下停車場,有關其中部分屬於國、省有土地,得否由民間投資者以租賃方式使用,希望國有財產局及省府能作明確指示。 關於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中正公園地下停車場計畫,前經議會審查通過,並採多目標使用方案辦理,亦報經省府核准在案。但其後發現部分土地為美國馬禮遜學校所有,市府前已收購卻未辦理產權移轉,馬禮遜學校雖亦認同此一事實,但由於學士路亦有該校部分土地,市府尚未予以徵收,該校乃要求市府收購後,即同意辦理中正公園部分土地之移轉登記。市府由於目前財源困難,且該校土地處於邊緣地區,並不影響地下停車場之開闢,因將之排除暫不列入。 中正公園地下停車場面積計一萬兩千餘平方公尺,但其中仍有部分為國、省所有,得否由投資者以租賃方式使用,市府曾於日前發函國有財產局及省政府徵求意見,惟迄今均尚未簽覆,市府為早日解決都市停車場問題,希望能迅速獲得明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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