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中山堂南側立體停車場,對中賓公司補送之有關資料,頃定七月二日召開甄審委員會議著手審查,並彼此交換意見。 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中山堂南側立體停車場,係由市府於八十六年十二月公告辦法,以三個月為期,徵求民間投資,結果僅有「中賓停車場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提出申請。經市府召開甄審委員會議審查,投資計畫原則上獲得通過,但委員會議提出左列意見,要求補送有關資料: ─依照投資計畫,停車場有一、二00個停車位,可能對學士路、崇德路、五義街或五順街一帶,造成影響。「中賓」應根據平素及尖峰不同時段之車流數量等相關數據及資料提出改善方案及應變措施,如涉及工程費用由「中賓」自行負擔。 ─市府係以設定地上權三十年方式鼓勵民間投資興建,三十年使用期滿「中賓」應將建築物交還市府,但市府接受後之建築物須仍堪使用。因此,「中賓」必須提出妥善之維修計畫,並於年限屆滿前實施「建材更新」。 ─立體停車場附近有尚未開闢之六公尺巷道,應規劃為「等候空間」之使用,作為「緩衝地帶」,其鄰近停車場之一側,市府將來開闢時亦向後退縮兩公尺。 除上述主要意見之外,甄審委員亦針對若干個別或細節問題提出意見,均通知「中賓」公司提出有關計畫或方案。現「中賓」公司已將所有補充資料送交市府,頃定七月二日召開甄審委員會議審查,並互相交換意見。 中山堂南側立體停車場位於學士路、崇德路、五義街與五順街之間,基地面積計五、四四四平方公尺,投資計畫將興建地下二層、地上七層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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