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公告台中市柳川等各排水道,自九十二年十月二十日起辦理年度清疏工程相關事宜,凡於排水設施範圍內違法種植植物、填塞排水路及堆置廢棄物等行為者,限於十月二十日前自行清除,逾期將依水利法第七十八之三條及第九十三之四條,於工程施工時一併清除。(10/10*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