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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中心營運 市府參考南市方式

台中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即將驗收完畢,未來如何營運,市府社會局近期內將派員前往台南市訪問,以作為參考。   關於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之如何營運,社會局前曾簽具三項原則性意見,即全部委託民間社會福利機構辦理採公、民合營方式辦理,市府負責公共設施之維護管理。有關身心障礙者之復健、托育等業務,委託民間社會福利機構辦理全部由市府自行營運管理,經市長批示應再提出具體計畫以便核示。   社會局主辦單位福利課表示:由於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純屬推動為身心障礙者服務之社會福利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以公開招標方式委由民間社會機構營運管理,事實上頗不易為。據了解,台南市完成硬體設備後,時隔數年之久 ,頃始完成委託。   至於高雄市部分,雖係「公設民營」,但委託民間社會福利機構辦理之事項 ,其費用收取歸屬高雄市府,但用人費等支出仍由市府負擔,實際上仍形同市府自營。而台中市財政狀況與高雄市不同,據初步估算,僅只水、電費之負擔,每月即需數十萬元。因此,社會局將派員前往台南市進行了解,以作為重要參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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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1998-06-22
  • 點閱次數: 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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