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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公園停車場 用地取得可望解決

台中市政府為解決都市停車問題,以設定地上權四十年方式獎勵民間投資,採多目標使用方案興建中正公園地下立體停車場,有關土地使用問題,可望在近期內獲得解決。   中正公園興建立體停車場,已剔除美國馬禮遜學校所有涉及產權移轉尚待解決之部分土地。惟其中尚包括少部分國、省有土地,可否將來由投資人承租使用之問題,市府前已專函國有財產局及省財政廳,徵求意見。   省財政廳頃已函復市府,要求檢送開發計畫。主辦單位工務局表示:關於中正公園地下立體停車場採多目標使用方案興建,已依照停車場法送請議會審議通過,並經省府核定有案,頃遵照財政廳函示,再將有關計畫報送,預料可能不致再有其他問題發生。   至於國有財產局方面,經工務局派員接洽結果,國產局認為依照土地出租有關規定,最長期限為二十年,而市府採設定地上權四十年方式獎勵民間投資興建 ,或有所差異。但如承租人於期滿後,繼續繳納租金,仍可繼續承租。   工務局俟土地承租一切告定之後,再簽請市長核定辦理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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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1998-06-26
  • 點閱次數: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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