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交通處旅遊局由副局長白曦方率領一行六人,一日上午九時抵中,考核台中市政府執行納管旅館輔導工作之執行情形。市府提出兩點建議要求上級政府採納,或協助解決困難。 市府在建議中指出:違規旅賓館之稽查取締為經常性工作,持續執行方能收效。但地方政府編列之有關人事及業務費常遭議會予以刪除,建議中央以直接撥付方式專案補助,以落實推行。 省府已訂定「台灣省都市計畫住宅區旅館設置要點」,目的在輔導住宅區旅館之合法化。業者亦極願積極配合,但在輔導期間,縣市政府依照規定,仍應對尚未能符合規定之旅館業處以重罰。業者於接到處分後,均紛紛提起訴願,而訴願委員會亦多決定撤銷原處分,究應如何處理,要求上級政府裁示。 台中市現有旅館,共二五0家,其中合法業者一二八家,違法業者一二二家 。市府由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每月以兩天時間執行聯合稽查取締,共出動八十六次,稽查之旅賓館計二九一家,罰鍰共五十四件,移送法院及建設廳處理案件計二十二件,報請歇業者八家。 依照「台灣省都市計畫住宅區旅館設置要點」,向台中市政府申請合法登記者計廿四家,市府建設局初審完成現場會勘,准予籌設者計十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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