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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首創以回饋金 開發工業區

台中市政府首創之舉,依據市地重劃精神,以繳納回饋金方式,開發中清交流道一側之乙種工業區,頃經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通過,只待省府正式公文到達,即將公告實施。   中清交流道乙種工業區,土地面積計二八.一六公頃,共三百四十一筆。既成建築物十分密集,所有權人土地分佈亦極為雜亂,如採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甚多困難不易克服。倘辦理一般徵收,預料亦將引起反彈。市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研議,由土地所有權人向政府繳納回饋金。並由公共設施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領回,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之補償費用,即可進行開發,惟土地價格應由地價評議委員會作公正之評定。   申請建築基地之土地所有權人需繳納回饋金之計算方式為: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土地價格乘申請建築基地之面積,再乘以公共設施負擔比率。   公共設施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可領回之補償費用,其計算方式為: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土地價格乘地主所擁有之公共設施土地面積,再乘以(一減去應負擔之公共設施比率)。   至於回饋金之繳納,市府將設置基金專戶,並訂定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以加強妥善管理。如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公共設施用地之取得,不同意採取以上領回補償辦法,市府得改以一般徵收方式辦理。   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表示:以繳納回饋金方式開發工業區,尚係國內首創之舉 ,尤其對於建築物既成而分佈密集之地區,可使若干困難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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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07-01
  • 點閱次數: 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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