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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研提特定區計畫 採都市更新方式辦理

台中市政府為配合鐵路地下化,將研提「台中火車站特定區計畫」,總面積計約卅八公頃餘。   市府研提之火車站特定區計畫範圍為:復興路─台中路─綠川東街─南京路─進德路─新民街所圍成之地區。早在鐵路地下化倡議辦理之際,即已向行政院經建會提出,為配合鐵路地下化,實施都市更新,並與台糖大型購物中心及干城商業區開發互相配合,但當時經建會以台糖大型購物中心及干城商業區開發,均係採都市更新方式辦理,同時鐵路地下化尚未完成規劃,指示可延後辦理。   目前交通處致函市府指出:為配合車站多目標使用,鐵路擬將各車站鐵路用地變更為「車站專用區」。業經省府准依都市計畫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配合中央或省(市)興建重大設施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市府認為省交通處以前所提出之「車站專用區」計畫,其範圍僅及於鐵路局所有之鐵路用地,未能與台糖大型購物中心及干城商業區互相配合,將使專用區與以上兩大建設之中間地帶出現極不調和現象。對都市交通、都市景觀以及產業之發展、地方之繁榮等,均造成影響。而市府以前所提出特定區計畫,將補救以上缺點,並與捷運系統互相配合。   市府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表示:鐵路局要求市府辦理鐵路用地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將提「台中火車站特定區計畫」,將以上卅八公頃餘之範圍一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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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07-03
  • 點閱次數: 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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