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山堂南側立體停車場,以設定地上權卅年獎勵民間投資,由「中賓 」公司興建,將定名為「中友五權」立體停車場,並儘速興建完成,為台中市最大之立體停車場。 依照市府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契約規定,投資者有權自行命名停車場之名稱,並報請市府核備。投資公司已決定以上之名稱,並在興建計畫中決定,將興建一、一三三個停車位,將為台中市最大之立體停車場。 所以將迅速興建完成,由於地上權設定卅年,係於簽約日起計算。因此愈提早完成,愈對投資公司有利。 關於中賓公司投資案,原則上已審查過關,甄審委員會不再召開會議。但提出三項建議供市府參酌: ─建議市府工務單位,將停車場鄰接之六公尺道路變更為十公尺,並納入第三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理。 ─建築物維修計畫應更具體,明列項目及費用,並擬訂轉移計畫,納入合約中規範。 ─有關建築物高度、樓層淨高、通風、景觀、綠化、交通動線視界、殘障引導設施等,請再檢討送工務單位審查後簽訂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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