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十四日召開的主管會報中,工務局提出民間機構參與中山公園整建暨營運計畫構想之書面與口頭報告,市長張溫鷹要求工務局,先訂定有關徵求民間參與興建公共設施(BOT)之詳細辦法,再委由專業機構進行規劃。 工務局提出之報告指出:中山公園包括中興堂、省立圖書館、光復國小外操場等在內,合計土地面積為一四.三七公頃,除去以上硬體設施等,面積為一0 .五一公頃,整建構想將分為A、B兩區。 A區面積計三公頃餘,特許民間投資興建旅客服務中心、展覽館等,沿雙十路、精武路人行道舖面及圍牆合併更新。設置戶外表演場,整建中興堂為標準表演場,設置講堂書院區,露天音樂台改建為藝術書院,更新更樓設置高級書店,望月亭規劃為說唱藝術茶座,孔子像區一帶規劃戶外樹蔭藝術講堂平台,以上以整建營運後無償移轉方式,鼓勵民間企業捐建。思恩堂予以保留,並配合以上主體建築,整建日月湖水配置長期監測處理設備。 B區面積六公頃餘,同意民間投資特許項目主要為整治日月湖水、中正亭及附近半島統一整修、改建雙十路大門及入口處、沿公園路人行道兒童遊戲場,及湖邊綠岸道路合併規劃改善。兒童遊具更新、設置湖畔玻璃屋餐廳、木平台咖啡屋、小船碼頭以及照明噴灌、排水設施。 代理局長謝峰雄並在口頭報告中指出:根據省立美術館以部分建築及外部空間釋出,徵求民間投資,三采建設以二.四八億元得標。但民間企業投資有以利潤為導向,亦有以企業形象為導向。而中山公園究應如何定位,是否作為藝術園區,租期年限如何決定,園區內硬體設施及各種相關設施,如何配合。吸引外間投資亦牽涉法令、專業知識及經驗,似應再協調學術專業單位,研定中山公園整建開發方向,及獎勵民間投資適切可行之方案,再以BOT方式獎勵民間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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