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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福中心 廿二日驗收

耗資約三億元興建的台中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定廿二日由審計部台中市審計室派員參與正式驗收。未來如何營運,市府正積極考量之中。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最初係在內政部吳伯雄部長任內決定,以三億五千八百萬元興建。其中兩億元由內政部補助,市府自行負擔一億八百萬元,地點為第八期市地重劃區之都市計畫第八十三號公園內(公園面積計一萬一千四百餘坪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約一千一百五十餘坪)。   計畫興建期間,市府與殘障團體經多次溝通意見,始經議會決議興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建築。重要設施計有游泳池、庇護工場、運動場、教養中心、托育中心、各種殘障技藝職訓場所以及辦公室、教室、集會場所、餐廳、交誼餐、停車場等。   以上三億五千八百萬元經費,原係包括設備在內。但內政部認為除興建工程費用之外,其餘應暫行凍結,俟建築完成後,再依實際需要申請設備費用。市府計算土木建築及水電工程費用,合計為三億元上下,已提出約六千萬元之設備費 ,請求內政部補助。   關於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之如何營運,市府有關單位不斷研商,認為如自行營運,用人及維護、保養等費用數額驚人,非市府所能負擔,將以「公有民營 」方式,委託民間經營。不久之前台南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已採公開招標方式,完成委託。不過內部設備均待充實,約在九月份內始可正式營運。市府屆時將派員前往了解,以作為委託民間營運之借鏡。   由於台中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興建費用超過兩億元以上,依照審計法規規定,應由台中市審計室派員「監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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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0-09-06
  • 點閱次數: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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