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仁愛之家委託民間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辦理養護室殘疾院民生活照護工作,受理申請期限至卅一日截止,有意者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市立仁愛之家表示:委託辦理殘疾院民生活照護服務,將提供養護室四間、衛浴兩間(含內部設施)、服務人員休息一間。殘疾院民一切主副食、日常用品 、看護用品等,市立仁愛之家付費標準為每月新台幣五十七萬六千元,委託服務對象為養護室殘疾院民,病床共五十床。 有意接受委託之民間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應在卅一日以前提出申請計畫書、法人簡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現任董(理)事及現職工作人員名冊、最近兩年內報主管機關備查之業務、財務報告,董(理)事會議紀錄及會計師查核報告、報經主管機關核備之董(理)事會議決申請辦理委託事項之會議紀錄以及其他有關委託之文件 。 市立仁愛之家之評審標準為:組織健全並依法定期限向主管機關報備,業(會)務推展狀況或經政府評鑑為績優單位具有辦理委託業務工作之執行能力 ,且符合其章程者。 委託期限定為三年(逐年簽約),市立仁愛之家並定有委託養護室殘院民生活照護契約書,對雙方權利義務作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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