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廿八日召開的主管會報中,財政局提出五處面積較大而目前閒置未指配使用之機關用地,要求相關單位於現場勘查後會商處理。 五處面積較大而尚未指配使用之機關用地為九期市地重劃區東區旱新段第二一六地號,面積計一、五五六.六一平方公尺第十一期市地重劃區北屯區同榮段第三三七九地號,面積計二、四四八.六五平方公尺第十一期市地重劃區北屯區同榮段第三三八一號,面積三、0二七.六八平方公尺第五期市地重劃區南屯區大進段第五八三地號,面積一、五五九平方公尺第三期台中工業區西屯區順和段第三五六地號,面積五、七二一.八二平方公尺。 另外,南區下橋子頭段三筆土地計二二九地號,面積八九一平方公尺,為台中市所有。第二二三─二六地號,面積一、五二七平方公尺,為台中市所有 。二二九─一一地號,面積三七三平方公尺,為國有。以上三筆土地亦均閒置未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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