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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客運勞方提五大訴求陳情 胡市長指示勞工局協助與資方協商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其他類 

發佈內容:   台中客運勞方十月廿三日提出五大訴求向市長胡志強陳情,請市長提出公權力為他們解決勞資糾紛,胡市長特別取消既定行程,聽取台中客運勞方訴求,並向勞方說明辭掉台中客運董事一職並非推卸責任,而是不願為台中客運背書。


  胡市長表示,台中客運係屬民間企業,市府公權力並不適用也無法介入,且市長亦無權利干涉其經營,胡市長並強調自己不是魔術師,擔心勞方對於市長有錯誤的期待。對於日前勞方的訴求,要求資方儘速發放積欠的九月份薪資,市府勞工局已發函要求資方於七日內發放,且不排除協助勞方循法律途徑追討。


  台中客運勞方提出的五大訴求為:一、因這次事件被解僱的工會同仁復職;二、契約工勞動條件應保障,並立即成為正式員工;三、資方若有意要繼續營運,應儘快發放積欠的薪資;四、更換行政團隊,負起中客巨額虧損;五、要求回復五月前薪資,不同意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減薪百分之十五。針對以上訴求,市長已請勞工局長賴淑惠協助與資方協商。

 

  交通旅遊局長林良泰表示,市府已收回台中客運二十二及一三五路之經營權,並儘速在二週內辦理租車招標,支援的其他業者也同意繼續百分之百支援,直至台中市政府開始租車維持正常營運為止;至於台中客運的其他路權,將於二星期內視勞資糾紛的發展,逐一檢視,檢視標準是看各路線是否有回復到過去的營運水準,如果對民眾權益有重大影響,不排除逐一收回路權。


  林局長並表示,收回台中客運所有路權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也是市府所不樂見的情況,因為收回所有路權,將會有更多勞工的生活權受影響,他呼籲勞方要審慎思量。另外,市府已請交通部協助,二星期內勞資糾紛問題無法解決,將不排除收回台中客運的長途公路客運路權及長途國道路權。(1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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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03-10-23
  • 點閱次數: 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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