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針對台中客運勞工遭雇主解雇是否合法一事,台中市勞工局廿九日表示,此案已於十月二十一日行文報請行政院勞委會解釋法令,勞委會預訂於十月三十一日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勞工局除希望勞委會儘快作成明確解釋,也期盼勞資雙方儘快達成協議,以免影響近百人的工作權。
台中市勞工局表示,台中市長胡志強對於資方應有所回應表示殷切期待,希望在此勞資爭議事件中,資方至少要給付勞工工資,以免影響勞工家庭生計及經濟權益後,台中客運公司積欠員工薪資終於在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發給,並以減薪百分之二十五發給,這是在市政府限期給付最後期限前資方的回應,也是資方迄今唯一一項對於勞工訴求所做回應。
勞工局指出,在此勞資爭議事件中,勞工最大的質疑是勞工局對資方於十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所發出的解僱違法,未能明確表示。對此勞工局說明,因為此一解僱是否引用之法令是否適當及資方始終未予回應,以致勞資爭議未能解決造成勞工曠工等疑義,因已涉及法令解釋,實非地方政府所能認定,因此必需報請勞委會解釋。
勞工局先前即以此係預期可能衍生之問題,所以早在十月二十一日即函文勞委會,由於問題相當複雜,勞委會預訂於十月三十一日下午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做為法令解釋的參考。對此,勞工局除希望勞委會能儘快作成明確解釋,以杜爭議外,也期盼勞資雙方能在交通旅遊局要求改善期限前儘快達成協議,以免影響近百人的工作權。(1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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