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民矚望已久的「特三號」道路開闢,內政部營建署採納市府建議,可望在明年付諸實施。
特三號道路開闢經費計約廿八億元,九十三年經建會同意補助四億元,指定為工程費,希望市府對過去會商應負擔之六億元土地取得經費,能先行墊付,以利道路開闢。但市府由於財源拮据,僅能編列一億四千八百萬元,乃要求對以上中央補助及地方配合共五億四千八百萬元經費能綜合運用,解決實際困難,經建會以道路工程係由內政部營建署施工,市府應依行政程序與營建署先行研商。
市府致函營建署提出經費綜合運用意見,營建署頃發函向經建會表示市府意見可予採納。
不過據有關工程人員表示,合計五億四千八百萬元之經費,特三號道路僅能由台中縣市界向東開闢一.九公里,至垃圾掩埋場附近,如能再延伸一.九公里,即可與嶺東路銜接,發揮道路交通功能,市府將再繼續爭取經費辦理。(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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