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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局認為違章工廠處理 應制訂工廠管理輔導法

關於違章工廠之處理,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頃向省府提出建議,認為應速制訂工廠管理輔導法,並對執行違章工廠取締之人事費及業務費,由上級專案予以補助。   建設局指出:由於法令之解釋修正,目前工業主管機關已無法依據「工廠設立登記規劃」之規定,予以勒令歇業或停止供電之處分,必須依其他各主管權責單位核處,為健全工廠管理輔導,應儘速制訂「工廠管理輔導法」。   違章工廠之稽查取締,由於地方政府人手有限,而經費之編列亦經常遭遇困難,建議請由中央或省專案補助,使稽查取締工作能落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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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08-05
  • 點閱次數: 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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