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議會於十四日上午聯席審查經濟局預算,將「辦理攤販證核發及執行攤販查緝工作委辦費」八百萬元刪為一千元,並附帶決議在攤販自治條例修正後再行編列。經濟部表示,將會配合中央修法,在民眾能配合接受執行時,會再提追加預算,至於修法方向將朝向降低攤販證核發門檻的方向修法。(11/14*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