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議會十一月十七日審查台中市府政建設局道路橋樑工程經費預算時,市議員針對市府編列一億四千萬的特三號道路工程配合款表達不滿,質疑為何其它縣市中央全額補助,而台中市卻必須編列配合款,多位議員要求刪除該筆預算來向中央表示抗議。最後在建設局長謝峰雄解釋說明該條道路係屬台中市生活圈道路之一,特三號道路實際名稱應為「工業區南邊四十米道路」,不適用中央全額補助範圍內,且該條道路對中市交通助益非常大後,該案預算才全數通過。
特三號道路開闢工程費用,市府共需負擔七億多的配合款,其餘由中央補助。該條道路預計分二年施作,市府第一期配合款編列一億四千萬元,而中央編列四億元工程經費。部分議員認為中央有可能隨時跳票,市長胡志強向議員保證,中央應當不會跳票,假若中央編列的四億經費無兌現,市府所編列的配合款將全數轉用至台中市道路開闢工程上。(11/17*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