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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容積率 近期不實施

台中市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計有四千餘公頃,為求全面實施容積管制,作業頃已接近完成,僅若干細節尚待研商並報請市長核定。   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計畫課長劉應榮表示: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計包括兩大部分,一為已擬訂細部計畫但由於建築物多已形成,土地過於細分,致實施土地使用管制事實上有所困難之地區,如舊市區及第四、五期市地重劃區。另一部分為未訂定細部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地區。   關於前述第一種情形,由於以前實施「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所興建之建築物,多高聳入雲,因此將採「浮動容積率」,以求實施容積管制後相互之間能求得平衡。所謂「浮動容積率」將先確定「基本準則」規定建築基地應達到一定之面積,並合理規定該面積內之容積率標準。上一配合都市更新之實施,如甚多土地所有權人為配合都市更新合併鄰地加入,土地面積擴大則以適當比率提高其容積率,如基地面積未達規定標準無助於都市更新之實施,則不提高其容積。   至於未訂定細部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地區,其細部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正在加速擬訂之中。   八月七日建築投資公會理事長穆椿松要求市府早日全面實施容積制,並採分期方式辦理。都市計畫課認為上一建議,一方面可提昇市民居住品質,另一方面亦可帶動空屋促銷,有助於房屋市場景氣之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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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08-10
  • 點閱次數: 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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