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新市政中心西側及南側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期末簡報審查業已結束,目前正由委託規劃單位龍邑工程顧問公司儘速修正草案,將於下月辦理公開展覽。
新市政中心西側地區土地面積計七O.八公頃,南側地區一五三.九二公頃,兩地區細部計畫有若干相似之處,主要計畫均為寬度十五公尺以上道路,細部計畫為十公尺,以十公尺以下道路修正之主要內容,首為兩細部計畫地區所面臨之寬度十五公尺以下道路,前後院深度分別為四公尺及三公尺,原前院之四公尺深度,以兩公尺規劃為人行步道,但由於依照規定人行步道禁止車輛行駛通過,因需繞道進出,造成交通不便,經過檢討後,將廢除人行步道劃設,回歸前院深度為四公尺之規定。
以上兩地區細部計畫係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發包實施,當時對於較大規模開發案件,尚無提送都市設計審議之規定,通盤檢討時認為住宅區建築基地超過六千平方公尺,商業區超過三千平方公尺,住宅區與商業區樓層超過十二樓,以及建築案件有礙公共安全、衛生、安寧等或有紀念性、藝術性,應予保存維護,或涉及建築景觀管制事項,如圓頂型式建築物附屬設施美化處理、法定空地美綠化等,均應納入都市設計審議範圍。
細部計畫公開展覽由民眾表達意見後,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後,即可簽請市長核定實施。(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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