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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申報不理想 市府擬重罰

台中市夜總會、理容院、百貨公司、餐廳、旅館等列管B類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截至六月底截止,共申報五六四家,申報率僅達百分之四十二點五,而C、D、E、F類,也分別由七月一日起申報,工務局呼籲業者儘速申報以免連續受罰。   市府工務局表示,內政部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五項規定,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分為A、B、C、D、E、F等六類列管,並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依規定次數,一年或二年申報一次。   依規定A類申報自每年十一月起,B類申報期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卅日止,而台中市列管屬B類之夜總會、舞廳、酒家、理容院、KTV、MTV、三溫暖、遊藝場、茶室、百貨公司、量販店、酒吧、餐廳、咖啡店、旅館、觀光飯店等,共有一三二六家,截至六月底止共申報五六四家,申報率僅42.5%。工務局表示,未依期限申報之業者,建管課正在開立處分書,每次罰款六萬元,如未在規定補申報期限內完成申報,將受到連續處分,希望業者自重。   另外C類加油站、汽修場、一般工廠等、D類保齡球館、溜冰場、室內游泳池、室內機械遊樂場、補習班等、E類寺廟、教會等,申報日期自七月一日起至八月卅一日截止,工務局呼籲相關所有權人、使用人應按期申報,以免被開立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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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08-11
  • 點閱次數: 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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