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工程,將於明年十二月底完成,未編列之經費計五億八千餘萬元,經市府與中央協調,中央補助部分將在八十九年度預算中列入,省府補助部分,中央將研擬作通案性處理,市府應負擔之部分已在八十八年度預算中全額編足。 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工程,包括舊市區部分計四六三公頃,污水管線之埋設及第一污水處理廠第一期工程總經費計廿三億五千萬元。其中未編列之經費計五億八千零五十萬元,依照負擔比例中央為五0%計二億九千零廿五萬元,已決定列入八十九年度預算。省府補助四0%計二億三千二百廿萬元,由於「精省」在即 ,省府預算編列僅至八十八年度截止,因此該筆經費將由中央通案處理。至於市府對第一期工程費金額計廿三億五千萬元,應負擔之一0%計二億三千五百萬元 ,已在八十八年度預算中全額編足。主辦單位工務局水利課表示,由於八十九會計年度係於明年七月一日開始,因此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工程仍可於八十八年底如期完工。 至於獎勵用戶接管費用,中央補助五0%計八千一百五十萬元,決定列入八十九年度,以配合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工程完成後獎勵用戶接管。其餘應負擔之四0%計六千五百廿萬元,亦由於「精省」原因,將作通案性處理。市府應負擔之一0%部分計一千六百卅萬元,將在八十九年度預算中列入,合計第一期用戶接管補助經費計為一億六千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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