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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園道違規廣告物 十五日拆除

台中市政府定十五日上午十時,對經國園道違規廣告物執行拆除,呼籲民眾配合。   主辦單位工務局表示:經國園道由台中港路南側至公益路北側間,廣告物充斥,影響公共安全及都市景觀,若干民眾未經申請核准,即擅自樹立廣告物,其中並有將廣告物附掛於路桿之上,或利用路燈桿懸掛跨街布條等情形,因此決即執行拆除。   十五日上午市府將動員建築管理課、拆除隊及公用課人員車輛,於九時卅分在市府廣場集合,然後前往執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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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08-14
  • 點閱次數: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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