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自六月份起在各地政事務所設置辦理地政簡易登記案件之「單一窗口」於一小時內即可完成登記,各類謄本之申請則隨到隨辦,民間稱便,決再將簡易登記以外之其他登記案件增列單一窗口,以簡政便民。 目前各地政事務所單一窗口所受理之簡易登記案件包括:抵押權塗銷登記住址變更登記姓名變更登記建物門牌變更登記書狀換發登記更正登記以及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地籍圖及建物平面圖謄本地價謄本之申請。 計劃增列之單一窗口係將收件、計費、開單、收費及收據發給等均集中一個櫃台辦理,避免民眾往返奔波於各櫃台之間,並簡化流程於民眾繳納規費後,即發給收據,民眾可憑收據及規定辦理之時限至地政事務所領取辦妥之文件,收據中並列有收件號碼,民眾可利用電話查詢。 增列之單一窗口受理登記案件包括建物第一次登記、所有權移轉登記、他項權利登記、繼承登記、書狀補給登記等,以及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地目變更等多項登記及測量案件,一般登記案件時限多為二至三日,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須先辦理公告十五天徵求異議,如有異議則須經調處,所需時間不得不因而延長,至於測量案件規定為十五天辦竣,但台中市最多均在七天內完成。增列之單一窗口,台中市各地政事務所將在十一月底前準備完成開始實施。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