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爭取將美術館前園道列入八十八年度商店街示範案例,經濟部正式公文頃已到達,證實未能入選。 經濟部發表評選結果以新竹市東門護城河河岸評定之八九.0六分為最高,其餘依次為台北市華陰街八六.八三分、嘉義市中正路八0.四四分、苗栗縣苗栗市七八.三四分,其餘均未入選。爭取列入八十八年度商店街示範案例共有台南、苗栗、台中、南投、桃園、高雄六縣,高雄、新竹、台中、嘉義、台北五院省轄市合計共十一縣市,台中市評分為七五.五七分名列第八。 關於商店街示範案例之評選,係由評選委員(共十二人,有九人參加)評定之分數平均計算,再加經濟部派員實地勘察之分數予以平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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