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行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今年十、十一月份簽辦採購招標案件十四件,有十件超過規定之七天完成,市長胡志強指示各單位儘速檢討,對於今年議會已通過經費預算之案件應即著手辦理,不宜等待至明年二、三、四月間方始辦理虛耗時間。 市府行政室表示,已發函至各單位務必於元月十日以前,就通過預算簽出執行期程,以免有所延宕。(12/29*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