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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通過之經費預算案 市長要求各單位立即著手辦理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行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今年十、十一月份簽辦採購招標案件十四件,有十件超過規定之七天完成,市長胡志強指示各單位儘速檢討,對於今年議會已通過經費預算之案件應即著手辦理,不宜等待至明年二、三、四月間方始辦理虛耗時間。


  市府行政室表示,已發函至各單位務必於元月十日以前,就通過預算簽出執行期程,以免有所延宕。(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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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03-12-29
  • 點閱次數: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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