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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擬爭取一百卅億元 作為重大建設使用

台中市政府頃繼列重大建設爭取中央補助合計共一百卅二億餘元。  爭取中央補助之重大建設以單位劃分計為:  教育局:1興建國立音樂廳藝術中心四二二、六二三萬元,      2現代大型體育館三三三、五OO萬元,      3國中小硬體工程五O、OOO萬元。  建設局:1綠園系統整體整建二六、二六O萬元,      2綠地政策綱要計畫三、六OO萬元,      3電動巴士四、OOO萬元。  社會局:1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設備費九二、二六八、O五一元,      2南北屯老人養護中心一、六OO萬元,      3兒童少年關懷中心一、三OO萬元。  工務局:1行人地下道改造計畫三、OOO萬元,      2大容街河濱步道美化二、五OO萬元,      3行人陸橋美化一、二OO萬元,      4水湳機場聯外道路(與中清路車行道路)三O、OOO萬元,      5興建五處停車場一六O、OOO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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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1999-01-12
  • 點閱次數: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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