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於今(十五)日成立第一屆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由市長張溫鷹頒發十二位委員聘書,並修正提高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為七十萬元等優厚條件。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配合八十七年四月身心障礙保護法施行細則,將原成立的殘障福利金專戶,變更成立專為台中市身心障礙者創業、就業、職訓等促進就業相關用途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相關業務並由社會局福利課移撥至勞資課辦理。市府除制訂就業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同時於今日聘任公正人士、學者教授、身心障礙團體、僱用超額身心障礙人員就業之公司等十二人,正式成立第一屆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並由市長擔任主任委員。 社會局在今天除成立委員會外,同時也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以討論身心障者創業貸款補助要點等提案。依據社會局所訂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補助作業要點 ,創業貸款金額由原訂的每人五十萬提升至七十萬元,貸款年限為七年,前三年利息全部由就業基金專戶補助,第四年起才開始還本付息。本項貸款方案原規定以每人申請一次為限,為考慮身心障礙者創業較一般人困難,經委員會修正為貸款七年後可重新貸款。 依據社會局表示,自八十一年二月全面加強執行定額僱用身心障礙者就業保障措施,執行至八十七年十二月底,共有義務單位公立一五四家、私立二O九家 ,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一、四九O人,已進用身心障礙者一、四二五人,未達進用者六十一家二六五人,足額進用者二二八家一、二二四人,超額進用者七十四家二O一人,基金專戶累計新台幣五二二、五三一、四七七元正,其中定存五OO 、OOO、OOO元活存二二、五三一、四七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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