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安親班業者向市府社會局申請設立安親班,經市府承辦人員現場勘查發現消防設施等不合規定,通知其補正,該業者於補正資料中夾帶現金一萬元,社會局承辦人張淑梅發現後立即將款項送政風室處理,張市長認張淑梅拒收饋贈廉潔可風,決定從優敘獎記大功乙支,除將來遇缺優先升遷外,另頒獎金五千元 ,課長記功乙支,局長嘉獎二支。 市府政風室呼籲市民破除「花錢好辦事」的觀念,不要以為凡事花錢就可以過關,如果民眾發現申請案需花錢才能過關,請隨時向市府檢舉。市府各單位受理申請案件,必定遵守相關法令的規定,絕不會循私或收任何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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