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八大殘障福利團體敦促市府使已落成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能早日作有效使用,並提出若干建議,市府主辦單位社會局並有所說明。 八大殘障福利團體包括殘障福利協進會、聲暉協進會、盲人協進會、啟智協進會、脊髓損傷協會、自閉症教育協進會、聾啞協會及康復之友協會,曾於八日晚間舉行聯席會議,除敦促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及早作有效使用外,並提出如左多項建議: ─該八大殘障團體將於十月中旬舉行「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有效使用座談會」,建議市府將「身心障礙就業基金(原殘障福利基金)有效運用於服務中心之職業訓練及協助就業相關計畫,並由各殘障團體提出初步計畫及預算交社會局採納。 ─建議動用身心障礙就業基金補助殘障之人事費。 ─有關殘障津貼之發放,建議比照台北市標準不分經濟狀況及「障別」一律為重度及極重度六千元、中度四千元、輕度二千元,以示公平。 ─建議增聘殘障團體代表為身心障礙就業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且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社會局表示:關於身心障礙福利中心之使用,該局正研議成立「規劃諮詢委員會」,委員由市府、議會、殘障機構、殘障團體及學者專家共同組成,正簽呈市長核示之中。至於殘障團體之各項建議,其中關於動用身心障礙就業基金補助殘障團體,涉及法令規定,過去多次研究未獲具體結論之外,其餘均可討論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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