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振興路以南地區土地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有關開發工程各項問題已獲得解決,市府工務局土木課正簽請市長核定辦理發包之中。 振興路以南地區區段徵收之辦理,於八十七年六月經內政部核准,有關土地所有權人分回抵價地申請及地價補償費發放,均經辦理完畢,開發範圍內除設置八.一四八公頃住宅區外,並包括廿五公尺及廿公尺道路各一條,十五公尺道路三條,十二公尺及八公尺道路各兩條,以及橋樑、排水溝、下水道及整地等工程 ,但其中之「東信橋」長約一二O公尺、寬廿公尺,原設計為普通橋樑,決定改為景觀橋樑,將設施人行道舖面及景觀台並予以美化,現已完成設計,工程預算書亦經編定。 過去開發工程中,東信橋道路及整地工程係分別招標發包,東信橋由一般橋樑改為景觀橋後經費預算增加,但整個開發工程預算並不超過,所以各項開發工程將一併辦理招標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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