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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為便民措施 申請案件隨到隨辦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為貫徹便民、親民施政理念,對若干民眾申請案件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或縮短辦理期限,並希望民眾對於有關建築申請案件直接與建築管理人員洽詢溝通,以免滋生不必要之誤解或誤會。   工務局長楊瑞昌表示:該局建築管理課對於建築工程進度申報建築工程開工、竣工,以及建築套繪證明之申請,均擇派專人以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另外,對於變更起造人及營建更正案件,均比照八月上旬申請補發圖說之便民措施,一律縮短辦理時間以三天為限。   工務局並否認一般中間人即俗稱之「跑照人」服務民眾之貢獻,但其中少數或由於能力、業務數量等原因,延宕申請案件,乃藉故推諉過失,造成民眾對政府機關誤會或誤解。工務局呼籲民眾對於建築申請案件如產生懷疑,請直接與建管人員洽詢溝通了解事實真相,針對實際問題設法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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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10-09-11
  • 點閱次數: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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