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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之執行拖吊 市長指示宜作權宜性之處理

台中市長張溫鷹二日上午在市府二月份市務會議中,認為違規停車之執行拖吊宜作權宜性之處理,因為某些情況下法律亦不外乎人情。   張市長說:她曾經接到一位民眾向她借車的電話,民眾為何向她借車,原來是正在迎取新娘時喜車竟被拖走,在一般民眾心目中,相信都會有「如此毋乃太過」的感覺。   另外也有民眾因違規停車遭致拖吊,但車輛卻不在拖吊場內,而在修車廠內 ,拖吊車輛如使被拖車輛損壞,究竟如何處理,彼此有無責任與義務之關係,都是應該研究的課題。   張市長並認為執行違規停車拖吊,職司人員應穿著制服、佩戴名牌,並禁止嚼檳榔,以示慎重。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1999-02-02
  • 點閱次數: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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