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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振興中區商圈計畫 分三階段執行

台中市政府振興中區商圈計畫,頃決定分短、中、遠程三階段執行,繼光街部分民眾要求先期辦理,主辦單位建設局長廖德淘表示:如能獲得所有沿街住戶之同意,亦可提前於八十九年度編列預算先行辦理。  關於振興中區商圈整體計畫之分三階段執行,第一階段為民族路、中山路、繼光街及綠川西街所圍成之電子街,第二階段為繼光街由光復路至民權路兩側之巷道,第三階段為民權路、光復路、自由路、綠川西街所圍成以繼光街為主的地區,振興中區商圈每一階段計需兩年的時間。   依照以上程序,電子街部分於八十八年度開始至八十九年度內完成,以繼光街為主之第三階段約在九十二年度開始辦理,因此有部分民眾要求予以提前。   建設局長廖德淘表示:振興中區商圈係以「商店街」方式辦理,主要內容為廣告招牌、下水道、街道家具等之改善,行人徒步區以及各項硬體舖面與採光罩等之設置,其中並牽涉部分路段不能停車等問題,尚待詳細規劃後方能予以確定 ,如繼光街所有沿街住戶均能一致同意成立促進委員會,遵照規劃之方案辦理,不因個別之不便而提出反對,為及早提振中區商機,亦可提前在八十九年度編列經費預算辦理。廖德淘並強調,提振商機促進繁榮,主要在於民間商家之主動,政府僅能從旁輔導,如果把一切責任推給政府,與本身稍有不利即強力反對,必將事倍功半甚至不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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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2-10
  • 點閱次數: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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