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果菜公司為維護市民健康訂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檢驗處理要點」,頃經市府核定開始執行。 果菜公司根據省農業試驗所所評定之農藥殘留量標準,抑制率超過三五%至四O%者予以警告,超過五O%以上,拒絕交易,並予以扣留,由市場仲裁小組簽證後予以廢棄處理,並將樣品送請衛生主管機關複驗。 如衛生機關複驗認為殘留農藥在安全容許量以內者,依照進場當日行情及果菜平均價格全額予以補助,如確已超過容許量者,除銷燬之果菜應由供應人自行負擔外,並依照市府清運廢棄物收費標準負擔清運費用。 果菜農藥殘留量超過抑制率三五%以上者,除警告供應人依照該公司管理要點予以處罰及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辦理外,供應人對原始供應貨品之菜農並應自即日起停止進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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