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開闢「停六十三」、「停一O三」及十五公尺三之三號道路所含之停車場,並拆除七百餘戶地上建築物,土地所有權人要求採多目標使用方案委託民間辦理,市府表示民間建議依法不合,未便採納。 主辦單位工務局土木課表示:依照規定由政府以徵收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不得採多目標使用方案委託民間投資興建,依照目前市府計畫,以上三處停車場將先開闢為平面停車場,計「停六十三」可有五OO個停車位、「停一O三」有五七六個停車位,十五公尺三之三號道路所含之停車場有一二六個停車位,對紓解市中心區停車,具有顯著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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