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財政局長林顯傾今(四)日上午在環保局所召開之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管理委員會中表示,本市所徵收之空污費基金上年度結算後預估尚節餘四百多萬元,對於環保局下年度擬購置之垃圾車經費尚短缺四千萬元,在現今財政困難情形下,財政局長林顯傾建議運用本節餘經費來購置垃圾車以減輕市府財政負擔,不過因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空汙費需專款專用,故環保局表示會後將再評估其可行性。 八十七年度台中市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結算後尚餘一0、七五四、五二三元,但其中約有五、000、000元係作為「民間營建工程設置污染防制設備及措施或縮短工期申請營建空污費減免退費或獎勵金」之用;故實際結餘為四百多萬元;八十八年度至二月十九日止環保局共受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一、0一六件,空污費結餘一五、一五一、八九六元。同時因市府環保局下年度為汰舊換新垃圾車,將編列八千萬元以購置新垃圾車,惟市府財政困窘僅能提供四千萬元之經費,故不足經費部份,林顯傾建議能運用八十七年度剩餘之四百多萬元基金,來添購垃圾車以改善目前台中市垃圾車老舊、破損問題。不過依據空氣污染防治法有規定空汙費只能專款專用,故環保局表示會後將再評估其可行性。 另為加強空氣污染防治工作之落實及建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之標準化,會中委員也建議在編列下年度預算時能增列空污防制之宣導、研發、及觀摩之經費,以觀摩其它空污工作辦理良好城市之作法,並教導相關營建廠商如何做好空污防制業務,如此才能讓空污基金作有效之發揮,達成建造清新、快樂、新台中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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