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改善交通,對於「停一O三」用地(即興中停車場) ,除作為平面停車場使用外,並考慮作為長途汽車客運轉運站之使用,工務局已委託鼎漢工程顧問公司進行規劃之中。 關於「停一O三」作為長途汽車客運轉運站使用,工務局係根據市長張溫鷹指示辦理,「停一O三」土地面積計一O、八OO平方公尺,作為平面停車場及長途汽車客運轉運站使用之可行性及細節規劃,正委由「鼎漢」工程顧問公司研究之中。 部分人士認為:依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停車用地固可作為車站、捷運站、轉用站、調度站等用地使用,但由於用地係政府徵收取得,依照規定不得採用多目標方案,須作為原來之使用於屆滿一年後方可,由於「停一O三」尚未依照原來計畫全面開發,因此法令上尚值得研究。 工務局都市計畫課則認為:「停一O三」土地於徵收取得後,早已作為路外收費停車場使用,迄今已達數年之久,依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停車場用地作為轉運站等使用,依照規定亦勿補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法令上應無問題發生。 主辦單位工務局養護課表示:委託專業工程顧問公司規劃,有關法令適用問題,亦在規劃研究之範圍,養護課並表示位於台中港路、朝富路、市政北七路及河南路間,都市計畫雖亦有「轉運中心」之規劃,土地面積計四.五公頃餘,但係配合捷運系統規劃,並涉及私有土地取得問題,何時方能開發,目前尚難預知 ,為改善市內交通,使大型長途客運車輛不進入都市繁榮中心,亦為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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