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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便利商店如拾獲身分證 應交由警察機關處理

台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日前發現有不法之徒,利用便利商店公告招領國民身份證時,假冒戶政事務所人員以避免不法之徒冒領為由,將國民身分證收繳,案經當事人向戶政所查詢才被曝發。   本案發生經過是某在學學生持身分證、學生證到便利商店影印,因疏忽而遺留在店中,該商店拾獲後即在櫃台公告招領,後遭不法之徒冒戶政所名義並持證件將該身分證收取離去,當事人向便利商店洽領時才發現已遭人冒領。   北區戶政所知悉後鄭重向外聲明,並未派員至各便利商店收取遺失國民身分證,同時立即向警方報案,現已交由第二分局轄內處理,該所並呼籲各相關單位防範不法之徒以偽造國民身分證從事不法情事,並請便利商店如果拾獲身分證,應交由警察機關處理,不要以公告招領方式,以免歹徒有機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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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1999-03-05
  • 點閱次數: 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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