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資共約三億五千七百餘萬元興建完成的台中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市府頃公告徵求委託財團法人經營管理。 主辦單位市府社會局表示:凡依法登記之專業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辦理非營利性之社會福利服務基金會或機構者,均可於三月十日起至四月十日止,以郵遞方式向市府提出申請,應附資料包括:1申請計畫書,2法人簡介,3法人登記證書影本,4捐助章程及辦事細則,5董事會議決申請會議紀錄,6董事及現職人員名冊與財產清冊,7最近兩年之概算、決算及服務內容與績效說明,8最近兩年之董事會議紀錄,9其他委託業務相關應備文件,以上相關資料格式如計畫書內容格式等,可向社會局福利課索取。 申請截止後,市府將邀請學者專家、身心障礙團體代表、社會公正人士及相關單位代表等,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定適當單位與市府簽約,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期間最長不超過四年。 評審項目包括:一、研擬及推動受委託辦理事業占四O%,其中包括過去兩年年度工作計畫之完整性,工作績效及成果、受表揚次數與被評鑑為績優或優良單位之次數與性質、服務工作之完整性、受委託經營管理計畫之可行性,二、受委託事項之資金占三O%,包括不動產總值動產總值,三、工作人員佔三O%,包括專職人員人數之多寡、兼職人員人數之多寡、工作人員專業畢業科系、工作人員平均學歷高低及工作人員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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