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新興國小附近未開闢之都市計畫道路,經有關單位實地勘查後,決提出替代方案,道路之開闢可不經過校區,以免校地被切割而影響發展。 新興國小東側原有八公尺寬度都市計畫道路一條,經過學校跑道在東南角向北開闢計長二二O公尺與新興路相銜接,將使學校部分跑道、教學園區及水塔等設施成為道路用地,使學校受到損失,同時新興國小原即規劃為小型學校,原校地面積不過一.二公頃,如再開闢八公尺之道路,將使學校更為侷促狹小影響發展,學校及學生家長均向市府要求改變現行計畫。 工務局長楊瑞昌表示:該條道路之開闢在民國六十六年時即透過都市計畫程序決定開闢,張市長為執行都市計畫,乃在八十七年度編列一千四百萬元之經費預算辦理,並不了解開闢道路將對學校造成影響,經各方反映,工務局乃會同有關單位於實地勘查後提出替代方案,亦即道路之開闢可變更都市計畫,由學校東南角附近改為向南開闢與新興路第十八巷相銜接,道路不經過校區,同樣達到紓解交通之目的,至於原計畫由東南角附近向北開闢之八公尺都市計畫道路,則列入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內決定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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