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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長認為財政收支分配原則比例不公 希望中央能使財源合理分配

續昨日廿一縣市長北上與行政院長蕭萬長面對面溝通財政收支分配比例後,台中市長張溫鷹今(廿二)日以極高分貝向中央喊話,認財政收支劃分法重北、高二市、輕台灣廿一縣市的分配比例非常不公平,希望中央能重視這個問題,使財源能得到合理的分配。   依新修改的財政收支分配原則,中央的二六OO億統籌分配款中,北、高可分配四七%,鄉鎮一二%,縣市只能分得三五%,其餘六%由中央留為特別統籌分配款,對北、高四OO萬人口其資源分配與台灣省一八OO萬人口相當,以八十八年度為例台北市每人可享預算數六點四二萬元,高雄市每人四點六八萬元,而台中市每人只有二點三四萬元,張市長認極不合理,她並透過媒體呼籲台灣省民知道台灣省與北、高二市享受的資源差別有多大,如果中央不正視此問題,中央官員下鄉時一定要抗議,尤其明年要總統選舉了,大家要用行動表達不滿。   張市長更以具體事例說明北、高與台灣省的資源差異,台北市有捷運系統且還不斷投資中,地方卻連公車補助都負擔不起,台北市可以鐵路地下化,台灣省卻連平交道都沒錢處理,直轄市的工程動不動就數千萬元,台中市有四、五百萬就很了不得了,現在的分配原則根本是「劫貧濟富、為富不仁」,請中央不能只重視北、高這二個廚窗。尤其財政部也指出國家整體收入不足以支應整體支出,不足數高達二成以上,既然如此就不應硬將北、高二市的分配比例維持在四十七﹪,至少應同等降低二成,豈能胖了北、高又叫縣市拉緊腰帶。   如果不修改分配原則,台中市下年度約只能分得二六OO億統籌分配款中的一三點五億左右,實在微不足道,而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台中市約可增加卅億元稅收,卻需負擔原由省負擔的警政、稅務、教育等各項經費約六十七億元(十八個月),增加的稅收根本不足以支付增加的負擔,因此張市長認應由制度面擬定分配原則,不能讓地方財政既患寡又患不均。 很多大企業在全省都有營業據點,卻在台北市繳稅,土地增值稅北、高二市可全數放入市庫,台中市卻得上繳廿%給中央,北、高二市本來就已是胖寶寶了 ,又與一八OO萬人口的台灣省分配同等的統籌分配款,財政局長林顯傾也極力表示分配原則應重新劃分,如果依現在的原則分配,台灣省民就變成二等、三等民了。環保局、工務局、人事室、稅捐處等也都提出相關數據,說明台中市與北 、高各項資源不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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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1999-03-22
  • 點閱次數: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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