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在南屯區興建之春社傳統市場,已於八十七年五月間驗收完畢,市長張溫鷹指示建設局進行檢討早日辦理招租。 春社市場位於南屯忠勇路、嶺東商專附近,共設有六十八攤,原興建目的在容納春社地區春安路攤販,但市場落成後攤販不願遷入市場營業,其原因為:一、當地攤販數量眾多,計有一百五、六十攤左右,而春社市場僅設六十八攤,攤販認為數量過少,不足以容納。二、當地攤販均分佈於春安路旁,而春安路恰巧貫穿台貿五村、干城六村及馬祖二村等三處眷村,而以上眷村均有自治會之組織,外傳三自治會亦有向攤販收租作為舉辦各項活動費用支出之情形。 主辦單位建設局市場管理課表示:關於攤販之納入市場營業,目前仍在繼續協商之中,希望問題能早日順利獲得解決。 建設局並表示:關於春社市場未來之營運將比照新落成之西屯福安市場,採「一日二市、一攤二販 」方式辦理,攤販所稱攤位數量不足容納,並非確實,不過張市長指出「一日兩市」營運方式,攤販中亦多不同意見,應再加以考量,提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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